国家(学院)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其平均资助标准为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依据贫困程度分三个等级,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学院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学院助学金每人每年450元。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均可申请,其流程如下:
1. 每年九月份,大学生资助中心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的文件要求,把各类奖助学金指标等额下发到各系院。
2.学生书面申请并据实填写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表。
3. 班委会、班级、辅导员三级评定小组评定、确定等级后将奖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到系院学生管理部门。
4. 系院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查合格,经系院公示5天无异议,上报大学生资助中心。
5.大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审核各系院上报的名单,上报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6.全院范围内公示7天无异议。国家奖助学金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学院奖助学金审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