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班级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及我院评审小组结合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审议后,拟确定以下同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认定的申请,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日-9月7日
电话:0459-5510106
机电工程学院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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