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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人才周”七台河市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9 作者:

招聘公告

为吸引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到七台河就业创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七台河市“聚才奥运冠军之城”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优秀人才445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53名,企业39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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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符合引进岗位的其他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企业公开招聘条件按照公布的企业岗位要求执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七台河市及所属县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各用人单位引才公告在七台河先锋网发布,明确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七台河先锋网网址:https://qth.ljxfw.gov.cn/

(二)报名

请考生结合各用人单位发布引才公告具体要求报名。

(三)引进程序

用人单位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标准和七台河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在市人社局、市人才办指导下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审档、体检等工作。

四、政策待遇

按照此次引才计划引进的优秀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协议),工作有成效(试用期1年),市属公办学校、公立医院和职业技师学院引进教师、医生给予人才补助10年,其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给予人才补助5年,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企业引进人才给予人才补助4年,最低服务期为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合同期限内给予以下政策: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补助政策

1.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给予人才补助10万元。

2.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给予人才补助4万元;引进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每年给予人才补助3万元。

3.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人才补助2万元。

4.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人才补助1万元。

(二)企业单位引进人才补助政策

企业单位引进人才同等条件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第一、二、三、四条政策施行。

(三)引进人才安居政策

1.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5万元;全职引进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3万元。

2.全职引进的人才,本人及配偶在七台河市域内没有住房,所在工作单位(部门)未安排暂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本科毕业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毕业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人员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房屋周转期不超过3年。

引进人才的待遇发放及管理按照《中共七台河市委办公室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时代七台河人才新政30条(2024修订版)〉的通知》(办字〔2024〕3号)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人才办负责解释,报名事宜及业务咨询请与各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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